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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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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团语录
好消息!好消息!
按照共青团改革要求
团市委即将开展挂兼职干部选任工作
择优选拔青年工作者和青年干部
到团市委机关挂兼职锻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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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优秀团干部
优秀青年骨干
你们在哪里!!!
根据《共青团衡阳市委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建设一支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团市委决定选拔一批挂职兼职干部到团市委机关各部室工作。
下面就让团团来
详细介绍一下吧!
选配原则
01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和“20字”好干部标准,突出“知青少年、懂青少年、爱青少年”,注重面向社会、面向基层,不唯年龄、不唯学历、不唯职级、不唯身份,不拘一格从优秀年轻干部和优秀青年中选拔优秀人才,努力建设符合群团组织特点、充满生机活力的团市委机关干部队伍,使团的岗位真正成为各领域、各行业优秀年轻干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培养群众工作作风、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重要平台。
资格条件
02
政治素质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履职能力好
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履职意愿,有做青少年工作的本领和经验,善于运用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方式方法,能够适应新时代青年工作需要。挂职人选须具备与挂任职务相适应的实践经验、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兼职人选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群众基础好
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热忱服务群众。善于听取并如实反映青少年群众意愿,有一定群众基础,能够充分发挥联系青少年的桥梁纽带作用。
社会形象好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人选年龄一般在30岁左右
人选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选一般为副科级及以下干部;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人选综合考虑其工作经历、能力特点进行推荐。兼职干部能够较好兼顾自身工作与兼职工作、每年能抽出相对固定时间从事兼职工作。
数量与来源
03
各县市区团委推荐挂职干部1-2名、兼职干部1名,团市委机关各部室推荐挂职或兼职干部1名。
挂职干部主要面向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等)、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领域优秀青年中选配,兼职干部人选一般从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优秀青年中选配,也可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等)等领域优秀年轻干部中选配。
另外,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优秀青年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批同意后,也可采取自荐方式申请到团市委机关挂兼职。
选配程序
04
各级团组织、团市委机关部室按干部管理权限,经人选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再予以推荐。报名时提交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至团市委组织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
团市委根据人选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择优确定挂兼职人选,并安排到团市委相关部门工作。挂兼任部室副职的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人选确定后将向推荐单位反馈,到岗时间拟定于2021年3月。
干部管理和待遇
05
各部室挂兼职干部挂兼任职务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时间为2年(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挂职干部全面参与团市委工作,原则上不再承担派出单位的工作任务。挂职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人事关系(原行政关系、工资关系不变)。兼职干部日常在原单位工作,主要在密切团市委与基层青年联系、重要事项决策和工作实施中发挥优势和作用。
挂职干部由派出单位与团市委共同管理,团市委负责干部日常管理、培训等,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派出单位做好干部跟踪管理服务工作并给予适当次数探亲往返交通费用报销。挂职期间经考核不能胜任挂职岗位工作,或者有其他不适宜继续挂职情形,可提前结束挂职返回派出单位。挂职结束后,由团市委出具考核鉴定材料,回原单位工作。
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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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获得团团小礼物一份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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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稿编辑|红信
责编|红信 初审|Macher
终审|LP640
红 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