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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衡阳市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更新时间:2019/09/30 点击数:3250

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共青团衡阳市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共青团衡阳市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衡阳市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衡阳市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行使市委赋予的领导全市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市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参与拟订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对全市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管理和业务指导。
    (三)协助市委、市人民政府处理和协调与青少年利益有关的事务。
    (四)负责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和青少年思想教育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开展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富有时代意义的活动,提高青少年政治思想、科学文化素质。研究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五)协助市直相关部门做好大、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六)负责组织和带领青年在全市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外事工作和市内外青少年组织、团体的交流工作。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共青团衡阳市委内设机构包括: 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联络部、青年发展部、学少部、基层组织建设部 、未成年保护与服务中心、志愿者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共青团衡阳市委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为共青团衡阳市本级。

 

第二部分  共青团衡阳市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ng 

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png 

三、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png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ng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png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png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png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png

 

第三部分  共青团衡阳市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8年收入决算数57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65万元,其他收入33.12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82.01万元;支出决算数57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6.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2.84万元。主要原因均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8年收入合计496.77万元;其中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35万元,占总收入93.3%;其他收入33.12万元,占总收入6.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8年支出合计445.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6.51万元,占全年支出8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3万元,占全年支出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85万元,占全年支出6.2%;住房保障支出13.86万元,占全年支出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数合计533.66万元;较上年收入、支出决算数减少了65.88万元,其下降主要原因均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团市委2018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数为41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549.41万元,减少了137.26万元。主要原因均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2.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2.71万元,占总支出的8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3万元,占总支出的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85万元,占总支出的6.7%,住房保障支出13.86万,占总支出的3.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1.1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1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91.69万元,支出决算为2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8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活动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73万元,支出决算为2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9.76万元,支出决算为1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8.09万元,支出决算为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86万元,支出决算为1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支出合计264.34万元,均为工资福利支出264.34万元,占总基本支出81.9%;公共经费支出合计58.3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1.52万元,占总基本支出16%;资本性支出6.78万元,占总基本支出2.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万元,支出决算5.99万元,同比减少2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74万元,比上年减少0.2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比上年减少3.2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2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均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8年因公出国(境)共2人,合计支出2万元;机关开支财政拨款支出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个、36人次,主要是团省委、长沙师范学院等单位来我委考察、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委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本着节约高效、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安排有关资金,确保单位正常高效运转。

十、其他重要事项

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团市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197.2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2.39元,支出决算为197.3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27万元。主要原因均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2、一般性支出情况。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政府采购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无支出。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市财政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市财政局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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