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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衡阳市委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更新时间:2019/02/03 点击数:3285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八)“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九)其他事项

四、专业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六、公开表格附件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行使市委赋予的领导全市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市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参与拟订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对全市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管理和业务指导。

(三)协助市委、市人民政府处理和协调与青少年利益有关的事务。

(四)负责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和青少年思想教育问题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开展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富有时代意义的活动,提高青少年政治思想、科学文化素质。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研究,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五)协助市直相关部门做好大、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六)负责组织和带领青年在全市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外事工作和市内外青少年组织、团体的交流工作。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现有内部科室7个,在职人员18人,退休人员0人,属市一级预算单位。下设2个正科级公益一类、财务未独立的直属单位,分别是衡阳市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中心、衡阳市志愿者服务中心。1个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衡阳市青少年宫。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共青团衡阳市委员会(本级)、衡阳市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中心、衡阳市志愿者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单位预算收入361.9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经费拨款361.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9.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活动规模缩小。

(二)支出预算:2019年单位预算支出361.9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300.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9.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活动规模缩小。

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50.9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11万元,是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50.94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0.19万元,减少的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0平方米;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36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94万元,项目支出111万元。

(八)“三公”等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会议费预算数1.5万元、培训费预算数0.21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14.29%。其中:

1.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25%,主要是公务接待人数和批次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与上年相同;

3.因公出国(境)费2万元,与上年相同。

2019年会议费预算数1.5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加66.67%,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工作越来越规范化;培训费预算数0.21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减少32.26%,主要原因是精简相关培训,通过网络培训等方式为财政减负。

(九)其他事项: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四、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六、公开表格附件 

 

 

团市委加青少年宫.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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